仙居集体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首次办
仙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17-3-23
一、服务流程
申请—— 窗口受理 ——等待审核——审核完毕后缴费领证
二、受理地点
仙居县办事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三、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时间
夏令时:上午8:00—11:30 下午 2:30—5:30
冬令时:上午 8:00—11:30 下午 2:00—5:00
四、申报材料
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4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5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不动产权属证书;
4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5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6 建设工程已竣工的材料;
7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收费标准
1、按发改价格[2008]924号和[1990]国土[籍]字第93号文件执行:
登记费:非住宅房屋550元/件;
工本费:10元/本
2、相关费用最后以物价局文件为准
六、工作时限
20个工作日(不含受理当日、公告日、法定节假日、资料补正期)
七、咨询电话:0576-87810633,87810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