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房屋抵押权转移登记
仙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17-4-5
一、服务流程
申请—— 窗口受理 ——等待审核——审核完毕后缴费领证
二、受理地点
仙居县办事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三、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时间
夏令时:上午8:00—11:30 下午 2:30—5:30
冬令时:上午 8:00—11:30 下午 2:00—5:00
四、申报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4、抵押权转移的证明材料,包括:
(1)一般抵押权转移的,提交被担保主债权的转让协议;
(2)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的,提交部分债权转移的材料、当事人约定最高额抵押权随同部分债权的转让而转移的材料;
(3)债权人已经通知债务人的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收费标准
登记费:住宅房屋80元/件、非住宅房屋550元/件;
相关费用最后以物价局文件为准。
六、工作时限
5个工作日(不含受理当日、公告日、法定节假日、资料补正期)
七、咨询电话:0576-87810633,87810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