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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集体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办理变更登记

来源:仙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作者:发布时间:2017-3-23点击: 人次

一、服务流程

申请——窗口受理——等待审核——审核完毕后缴费领证

二、受理地点

仙居县办事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三、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时间

夏令时:上午8:00—11:30   下午 2:30—5:30

冬令时:上午 8:00—11:30   下午 2:00—5:00

四、申报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变更的材料,包括:

(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

(2)土地或建筑物、构筑物面积、界址范围变更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3)土地或建筑物、构筑物用途变更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4)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建筑物、构筑物的,提交有批准权限部门同意分割或者合并的批准文件以及分割或者合并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收费标准

1、按发改价格[2008]924号和[1990]国土[籍]字第93号文件执行:

登记费:非住宅房屋550元/件

工本费:10元/本

2、相关费用最后以物价局文件为准

六、工作时限

7个工作日(不含受理当日、公告日、法定节假日、资料补正期)

七、咨询电话:0576-87810633,87810634

(编辑整理:仙居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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