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下资料由组织者(单位)统一提供:
(1)土地批准文件;
(2)计经委项目文件;
(3)规划许可证及规划图纸;
(4)竣工验收报告及分户清册;
(5)原土地使用证。
2、其它有关资料:
(1)集资建房的:建房户资格审批文件及单位与集资户协议书;
(2)房改房的:房改办文件、单位同意房改审查意见证明;
(3)商品房的:商品房销售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支付凭证,与购房户合同书(协议书);
(4)已购公有住房:批准文件、县政府契证、转让契约、房产证等。
3、个人提供:
(1)土地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商品房销售发票,房产证。单位的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资料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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