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涉及单位、企业兼并、改制,分割企业变更土地登记办事须知如下:
1、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 2、营业执照、企业章程各1份(双方); 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委托代理的要有土地登记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原土地使用证; 5、土地评估报告确认书; 6、土地出让合同、出让金支付凭证; 7、兼并、改制、分割的政府批准文件和体改委批准文件; 8、协议书(经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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